会计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及推荐结果的公示
院属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 2025—2026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6〕043 号)文件以及《会计学院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精神,我院今年一共获得8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指标。
会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会计学院所属专业和班级的在读学生;
(六)上一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5%(含5%),且参评学年两学期主修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绩点均在3.0(含)以上;
(七)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原则上参评学生四级成绩在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在480分及以上;若都达不到条件不够参评名额时,四级成绩至少应在480分以上,或六级成绩至少应在470分以上;
(八)评定学年第二课堂学时,二年级不少于100学时,三年级不少于200学时,四年级不少于280学时;
(九)参评时优先考虑学生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上述两门成绩均相同时,依次参考是否积极参加活动、参与比赛竞赛获荣誉奖励情况、学年内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
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经三个年级各班按要求组织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班主任初审、学院评选复审,经答辩审核后,拟推荐以下8名同学,为会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
王燕云 2023级财务管理3班
王治懿 2024级会计学6班
李 淼 2024级审计学1班
李伟祎 2024级审计学2班
李知非 2024级财务管理2班
黄炻熠 2024级会计学(卓越人才实验)班
杨田雯 2024级会计学7班
高骁妍 2025级会计学7班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9月30日
公示地点:致远楼208会计学院办公室门口;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联系电话:0931-5252095
会计学院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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