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精神及《兰州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发〔2025〕12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接收对象为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
士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
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
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未受到任何违法违纪处理。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情况。
(五)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和创新能力。
(六)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
近。
二、接收程序
(一)报名
1.注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考生)于2026年9月18日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推免工作办法和专业目录。
2.报名:2026年9月21日9:00起,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每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一个专业,报考专业不得修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按学校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发送复试通知
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考生信息经学院审核资格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学院参照《兰州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根据学校安排由学院组织复试考核。
2.材料提交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2)《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3)《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一份。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兰州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一份。
(8)本人签署的《兰州财经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以上材料于复试资格审核时统一交于学院存档。
(四)复试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复试具体实施,参照《兰州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发〔2025〕127号)和《兰州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包括资格审查、复试安排、复试方式、复试内容、考核方式、复试时间等重要信息。
2.复试在学校安排下由学院采用现场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学科特点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复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考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个部分。综合素质考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负责记录工作。
3.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70%+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在复试考核时,结合《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培训,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五)复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学院官网将提前发布具体时间。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拟录取推免生须在拟录取通知发出三日内向校内对应招生单位提交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程序
(一)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凡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二)学院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派专人对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复试、录取环节规范和统一。学院组织的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咨询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三)学院复试合格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督促考生接收。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确认期限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确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检录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五)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四、其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3.考生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发生影响录取的其他事项。
(二)推免生报名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并关注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会计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三)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逾期未确认或已确认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高低顺次进行递补。
(四)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五)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96号
邮编:730020
联系电话:0931-4681931
邮箱:kuaijixueyuan@lzufe.edu.cn
会计学院网站:https://account.lzufe.edu.cn/
会计学院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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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兰州财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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