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5〕63号)以及学校《关于评选本科生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5〕051号)文件精神,我院第一时间组织四个年级各班班主任和56个班级认真学习《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兰财大会计字〔2025〕18号)内容及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困难生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班主任初审、班级内公示、学院对所提交材料与家庭情况资格审查复核,根据困难等级与学校所分配名额进行相应调整后,拟确定2022级会计学1班李长青等281名同学为我院一等国家助学金推荐受助人选;2022级会计学1班柏建强等327同学为我院二等国家助学金推荐受助人选;2022级会计学1班丁子星等379名同学为我院三等国家助学金推荐受助人选;以上共987名同学获评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2日
公示地点:志道楼212会计学院办公室门口;
学校会计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联系电话:0931-5252095
会计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