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5〕18号)以及学校《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今年一共获得8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指标。
会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会计学院所属专业和班级的在读学生;
(六)上一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5%(含5%),且参评学年两学期主修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绩点均在3.0(含)以上;
(七)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原则上参评学生四级成绩在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在480分及以上;若都达不到条件不够参评名额时,四级成绩至少应在480分以上,或六级成绩至少应在470分以上;
(八)评定学年第二课堂学时,二年级不少于100学时,三年级不少于200学时,四年级不少于280学时;
(九)参评时优先考虑学生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上述两门成绩均相同时,依次参考是否积极参加活动、参与比赛竞赛获荣誉奖励情况、学年内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
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经三个年级各班按要求组织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班主任初审、学院评选复审,经答辩审核后,拟推荐以下8名同学,为会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
冯悦琪 2022级会计学班(卓越人才实验)
陈嘉璐 2022级财务管理3班
李慧欣 2023级会计学班(卓越人才实验)
陈依涵 2023级审计学1班
杨圆圆 2023级会计学5班
李姣仪 2023级审计学2班
田金茹 2023级财务管理3班
张思思 2024级资产评估班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4日
公示地点:志道楼212会计学院办公室门口;
会计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联系电话:0931-5252095
会计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