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 奖学金评选推荐结果公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7 点击数:

院属各班: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2〕127号)和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4〕048号)文件精神,我院第一时间组织三个年级各班认真学习《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评选条件,熟悉评选流程,掌握评选过程及系统操作步骤,加强评选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我院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本次我院共获得320名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其中一等53人,二等96人,三等171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六)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合格。

会计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项设置及参评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次;

(一)一等奖学金占班级实际在校生总人数的3%,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10%,从高到低推选,原则上一等奖学金主修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2000元;

(二)二等奖学金占班级实际在校生总人数的5%,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20%,从高到低推选,原则上二等奖学金主修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3分,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500元;

(三)三等奖学金占班级实际在校生总人数的8%,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从高到低推选,原则上三等奖学金主修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0分,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上述奖学金在评定时,若申请同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综测成绩相同,则以学生主修课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推选。

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经三个年级各班按要求组织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班级筛选初审、学院复核评选后,最终拟推荐2023级会计学班(卓越人才实验)周喆等53名为我院本科生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推荐候选人;2023级会计学二班罗利婷等96名同学为我院本科生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推荐候选人;2023级会计学六班王亚茹等171名同学为我院本科生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推荐候选人;一共320人。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

公示地点:志道楼212会计学院办公室门口;

学校会计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联系电话:0931-5252095

附件: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结果



会计学院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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